如何識別並動員生物多樣性管理中的利害關係人

生物多樣性本質上是共同關切的議題。生態系統不以組織邊界為限,物種在廣闊地域間遷徙,自然賦予的福祉惠及各方。您的生物多樣性影響會波及他人,而他人的行動亦會影響您所依賴的生態系統。這種相互依存關係意味著,有效的生物多樣性管理無法孤立進行——它需要在整個生物多樣性策略中,與相關方建立有意義的互動。
ISO 17298 將利益相關者參與置於其框架的核心位置,要求組織在制定生物多樣性方針時,必須識別相關利益方並考量其期望。更重要的是,該標準建議讓利益相關者參與從分析、實施到檢討的各個主要階段。
識別您的利益相關方
該標準將利害關係人定義為:可能影響、受影響或自認受影響於貴單位決策或活動之個人或組織。請注意此定義的廣度:不僅涵蓋實際受影響者,亦包含自認受影響者——在生物多樣性管理中,認知因素至關重要。
內部相關方包括:制定戰略決策並分配資源的高層管理人員;執行生物多樣性行動且其行為影響成果的員工;倡導勞動力權益的員工代表機構;持有所有權權益的成員或股東;以及貢獻時間與專業知識的志願者。
外部利益相關方涵蓋三大類別。商業與營運夥伴包括:其營運模式影響貴公司供應鏈成效的供應商、其偏好驅動貴公司市場機遇的客戶、其行動塑造產業規範的競爭對手,以及其資本伴隨日益嚴格生物多樣性要求的投資者。 公共夥伴涵蓋政府機關、監管機構、地方當局及公共機構。公民社會則包含受營運影響的鄰近居民、依賴相同生態系統服務的在地社群、關注生物多樣性的公民、從事保育工作的非政府組織、擁有傳統生態知識與權益的原住民,以及提供專業知識的科研機構。
針對每個相關方,理解其與貴單位生物多樣性方針的關聯性。貴單位的影響如何波及他們?你們共享哪些生態系統服務?他們對貴單位的活動具有何種影響力?他們懷抱哪些期望?
理解期望
不同利益相關方對貴機構的生物多樣性表現抱有各異且有時相互衝突的期望。理解這些期望對於制定既雄心勃勃又切實可行的目標至關重要。
地方社區可能優先維護其賴以維生的生態系統服務——潔淨水源、豐饒漁業、森林產品、防洪保護。他們的期望往往聚焦於避免損害,並確保公平獲取自然惠益。
非政府組織通常期望達成雄心勃勃的保育成果、透明的報告機制、遵循科學建議,並為景觀層級的保育目標作出貢獻。它們可能推動組織朝領先實踐邁進,而非僅滿足最低合規要求。
投資者日益期待企業能建立強健的風險管理機制、遵循如《自然資本財務披露倡議》(TNFD) 等框架進行資訊披露、將生物多樣性納入企業戰略,並提供證據證明生物多樣性風險不會轉化為財務損失。
監管機構要求企業遵守環境法規、取得適當許可、實施監測與報告,並履行應盡職責以避免造成危害。隨著生物多樣性法規的擴展,監管期望正迅速演變。
顧客需求千差萬別——有人重視價格與便利性,有人則要求經認證的永續性憑證與對自然有益的產品。理解不同客群的期望有助於發掘市場契機。
員工往往希望為與自身價值觀相契合的組織效力。優異的生物多樣性績效能提升招募、留任與員工投入度,反之,劣質表現則會引發聲譽風險與員工不滿。
貫穿生物多樣性方法的參與
ISO 17298建議在主要階段應適當納入相關方參與:
在影響與依賴性分析過程中,應積極與利害關係人互動,以理解他們對關鍵事項的觀點。在地社區能指出對其生計至關重要的生態系統服務,這些往往是企業可能忽略的環節。科學家可協助評估影響程度的重要性,業界同儕則能分享經驗教訓。這些多元意見將使分析更全面且具公信力。
在制定目標時,應就優先事項諮詢利害關係人。哪些生物多樣性成果對他們至關重要?何謂具實質意義的進展?此類諮詢有助確保目標能回應利害關係人的真實關切,而非僅針對您主觀認定的重要議題。
在行動規劃階段,應納入將參與執行的相關人員。若行動需供應商參與,應及早讓供應商了解預期目標並承諾參與。若行動涉及社區合作夥伴關係,應共同設計符合各方需求的方案。若行動需要員工認同,則應讓員工參與規劃過程,使其理解行動理由並產生歸屬感。
在實施過程中,應維持有助於行動執行的合作夥伴關係。保育行動往往能從非政府組織的專業知識中獲益。復育專案可能需要與土地管理機構協調合作。供應鏈行動則需供應商的協作參與。營運的社會許可取決於持續的社區關係。
在更新管理方針時,應諮詢利害關係人:哪些措施行之有效、哪些需要調整、以及哪些新優先事項正在浮現。生物多樣性狀況不斷變化,利害關係人的期望持續演進,而適應性管理需要持續對話。
參與模式
該標準強調確定並證明參與的「適當模式」。沒有萬能方案——適當的參與方式取決於利益相關者、議題性質及所作決策。
資訊共享是最基礎的層級——向利害關係人提供關於貴組織生物多樣性方針、影響及績效的資訊。這可能包含永續發展報告、網站資訊揭露、社區會議或直接溝通。資訊共享始終是必要的,但單憑此舉通常遠遠不足。
諮詢是指就特定議題或決策徵求利益相關者的意見。透過問卷調查、焦點團體、公眾意見徵詢期、諮詢委員會及協商會議等途徑,可匯集各方觀點以輔助決策,同時確保決策權仍掌握在您手中。
協作意指與利害關係人共同分析問題、制定解決方案並執行行動。聯合專案、夥伴關係、多方利益相關者倡議及共同管理安排皆體現責任分擔與決策共享。
賦權將決策權移交予利益相關者。原住民的自由、事先且知情同意,社區主導的保育行動,以及利益相關者治理架構,皆代表賦權的實踐方式。
根據利益相關者的關注程度與影響力、潛在影響對其的重要性、決策性質、自身參與能力,以及利益相關者的偏好與文化背景,選擇適當的參與模式。
確保有意義的參與
有效的參與不僅僅是走過場。ISO 17298 強調參與應具「適宜性」並「促進」參與,建議組織應消除利害關係人參與的障礙。
有意義的參與需及時——及早徵詢持份者意見,使其能真正影響決策,而非在決策完成後才徵求意見。 它具有可及性——採用促進參與的語言、地點、形式與時機,而非設置障礙。它具備透明度——誠實說明意見將如何運用、利益相關者可影響哪些決策,以及現存的限制條件。它具有回應性——即使未採納所有建議,仍須展示如何考量利益相關者意見,並闡明決策依據。
記錄參與流程與成果。詳載參與對象、參與方式、參與時機、所獲意見內容,以及這些意見如何影響貴單位的生物多樣性策略。此類文件能證明善意參與的誠意,並有助於持續改進參與實踐。
特別考慮事項
某些利益相關方值得特別關注。原住民對影響其領地與資源的活動享有自由、事先且知情同意的權利。依賴您所影響之生態系統服務的當地社區,應獲得實質性協商,並在適當時機分享利益。因生物多樣性喪失或您的影響而遭受不成比例衝擊的弱勢群體,需要獲得公平的代表權。
權力失衡可能削弱參與效果。大型企業與小型社區團體互動時,必須認知並處理權力差異問題。若相關方需要資源以有效參與,應提供相應支援,例如翻譯服務、技術支援或能力建設。
從互動到信任
最終,持份者參與能建立實現長期生物多樣性目標所需的信任與關係。任何組織都無法單獨達成重大的生物多樣性成果。生態系統跨越疆界,物種遷徙流動,影響效應層層遞增,而有效的保育工作需要景觀層級的合作。透過真誠參與所建立的關係,將為協作行動奠定基礎,既能提升企業韌性,亦能促進生物多樣性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