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現代奴役法下供應鏈管理的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義務

《供應鏈中打擊強迫勞動與童工法案》著重強調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作為有效供應鏈管理的核心要素。該立法要求各實體在營運及供應鏈全流程中,建立全面的強迫勞動與童工風險識別、評估及管理機制,超越單純的合規要求,建立主動式風險管理框架。

根據該法案,盡職調查涵蓋持續識別實體營運及供應鏈中強迫勞動與童工所造成之實際與潛在負面影響的過程。此過程必須系統化、基於風險評估,並與實體的規模、所屬行業及營運環境相稱。 該法案要求實體在年度報告中闡述其盡職調查流程,不僅須說明已實施的措施,更須展示這些措施如何融入其整體商業運作與決策流程。

風險評估是有效盡職調查的基礎,必須同時考量特定產業、地理區域及商業模式所固有的風險,以及實施緩解措施後殘留的風險。企業必須識別其業務及供應鏈中存在強迫勞動或童工風險的環節,並綜合評估工作性質、勞工脆弱性、營運地理位置及供應鏈結構複雜度等因素。

地理風險因素在加拿大境內尤為重要,因許多加拿大實體從強迫勞動與童工風險較高的地區採購商品及服務。高風險司法管轄區通常包含勞動法執法薄弱、貧困率高、政治動盪或存在經證實強迫勞動與童工案例的國家。然而,實體亦須考量國內風險,因強迫勞動與童工現象可能發生於加拿大境內,特別是在農業、製造業及家務勞動等領域。

各行業的特定風險存在顯著差異。例如,採掘業可能面臨與手工採礦及礦業營運中使用童工相關的風險,而紡織服裝業則須應對製造設施與棉花生產中的風險。科技產業面臨電子元件所需礦物開採的相關風險,食品飲料業則須考量農業生產與食品加工中的風險。

該法案要求各實體採取措施評估及管理已識別之風險,相關程序須以文件記錄並每年提交報告。有效的風險管理須實施與風險等級相稱的適當管控措施,例如供應商行為準則、合約條款、稽核計畫及勞工申訴機制。各實體亦須建立監控系統,以檢視這些管控措施的成效,並根據情勢變化或新資訊適時調整。

盡職調查流程的實際實施應始於全面的供應鏈繪圖,以掌握實體營運範圍與關係網絡的全貌。此舉涵蓋識別所有供應商、承包商及商業夥伴,並釐清供應鏈涉及的地理區域與產業領域。組織應建立風險評估矩陣,綜合考量強迫勞動與童工風險的發生機率及影響程度,藉此釐清盡職調查工作的優先順序。

供應商參與是有效盡職調查的關鍵環節,要求企業向所有供應商及商業夥伴傳達其對預防強迫勞動與童工的期望。此舉通常包含實施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簽訂符合勞動標準的合約承諾,並建立與供應商就勞動實務及工作條件進行定期溝通的管道。

定期監控與稽核對於維持有效的盡職調查流程至關重要。此類措施可能包含現場查核、員工訪談、文件審查及第三方稽核。企業應建立明確的供應商績效評估標準,並針對查核出的缺失制定改善行動方案。監控流程應採持續性而非週期性執行,需不斷評估風險並定期更新風險緩解策略。

技術可透過供應鏈映射軟體、風險評估平台及監控系統,顯著提升盡職調查成效,這些工具能提供供應鏈運作的即時可視性。相關機構藉此可追蹤供應商表現、識別潛在風險,並為報告目的完整記錄盡職調查活動。

與業界同儕、公民社會組織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合作,可透過共享風險資訊與最佳實踐經驗,強化盡職調查工作。許多產業已發展出集體倡議以應對強迫勞動與童工風險,使各實體在履行《法案》規定的個別義務之餘,亦能參與全行業的應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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