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香港強制性範疇1及2排放量申報作準備

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港交所)上市的公司均須披露其範圍1及範圍2溫室氣體(GHG)排放量。這項從「遵守或解釋」模式轉向強制性申報的變革,彰顯了香港致力提升透明度並與國際永續發展標準接軌的決心。
理解範圍1與範圍2排放量
- 範疇1:來自自有或受控來源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例如公司車輛或現場燃料燃燒。
- 範圍二:報告公司所消費之購電、蒸汽、供暖及製冷所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debevoise.com
精確測量並報告這些排放量,對於利害關係人評估企業的環境影響,以及企業識別能源效率與成本節約機會至關重要。
實施時程表
- 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及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披露每個財政年度的絕對總量範圍1及範圍2溫室氣體排放量。
- 自2026年1月1日起:大型股發行人(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須提供符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的完整強制性披露。
準備步驟
- 進行溫室氣體清查:識別營運過程中的所有排放源,並採用公認方法學計算排放量。
- 實施數據管理系統:採用系統以精確且高效的方式收集、管理及報告排放數據。
- 動員利害關係人:讓內部團隊與外部合作夥伴參與理解並支持減排計劃。
- 尋求保證:考慮採用第三方驗證以提升排放數據的可信度。
結論
強制性申報範圍1及範圍2排放量,標誌著香港在可持續發展道路上邁出重要一步。企業應迅速採取行動,確保合規、提升透明度,並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