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現代奴隸制立法下的補救措施與受害者支援

加拿大《供應鏈中打擊強迫勞動與童工法案》著重於補救措施,承認識別並處理強迫勞動與童工案例僅是供應鏈責任全面策略的第一步。該法案要求企業說明其為補救自身營運及供應鏈中發現的強迫勞動或童工現象所採取的措施,同時須提出因應補救行動導致弱勢家庭收入損失的對策。
根據該法案實施的補救措施,涵蓋兩方面:一是針對已查明的強迫勞動與童工案例採取糾正行動;二是實施預防措施以降低未來發生風險。當企業在其營運或供應鏈中發現強迫勞動或童工證據時,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終止有害行為,並處理對受影響勞工及社區造成的衝擊。具體措施可能包括終止與不合規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實施強化監控系統,或為受影響勞工提供支援。
該法案明確承認,補救措施可能對依賴相關勞動所得收入的弱勢家庭產生非預期後果。當消除強迫勞動或童工的措施導致家庭收入損失時,相關實體必須評估並實施措施以應對這些經濟衝擊。此項要求體現了負責任商業行為的國際最佳實踐,同時確認有效的補救措施必須考量勞動權益侵害所發生的更廣泛社會經濟背景。
有效的補救措施始於健全的申訴機制,使勞工、社區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能舉報強迫勞動與童工問題。此類機制必須具備可及性、透明度,並保障舉報者的保密性與安全。相關實體應建立多元舉報管道,包括匿名熱線、線上舉報系統,以及與當地組織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為弱勢勞工提供中介服務。
當接獲強迫勞動或童工的報告時,相關實體必須進行徹底調查以查明事實並評估問題範圍。此調查過程應具備適當專業能力,可能需偕同勞動權益、人口販運或兒童保護等領域的外部專家共同執行。調查過程須審慎考量受影響勞工的安全與福祉,並應遵守當地法律及國際標準。
若確認存在強迫勞動或童工現象,相關實體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終止有害行為並保護受影響勞工。此舉可能涉及暫停或終止與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實施強化監控措施,或與供應商共同執行糾正行動計劃。應對措施須與違規嚴重程度相稱,並應將受影響勞工的安全與福祉置於其他考量之上。
補救措施亦須顧及受影響勞工與社區的需求,包括提供醫療照護、心理輔導、法律援助及替代性就業機會。針對童工案件,相關實體應與當地組織合作,確保受影響兒童獲得教育機會並滿足其基本需求。補救程序應在諮詢受影響勞工與社區的基礎上制定,以確保措施適切有效。
該法案要求解決弱勢家庭收入損失的問題,反映出以下認知:讓兒童脫離勞動或改變成年人的就業條件,可能導致依賴此收入的家庭陷入經濟困境。相關機構必須考慮替代性生計機會、技能培訓計畫、信貸或金融服務的獲取途徑,以及其他有助家庭轉向更永續且合適收入來源的措施。
補救措施的實際實施要求各實體制定明確的政策與程序,以應對強迫勞動及童工的舉報。這些程序應明確界定角色與職責,設定回應時限,並提供與受影響勞工及社區合作的指導方針。組織還應與當地服務提供者建立合作關係,包括法律援助機構、醫療保健機構及社會服務機構,這些單位可協助推動補救工作。
文件記錄與報告是有效補救措施的關鍵組成部分,既適用於內部管理目的,亦需符合《法案》的報告要求。相關實體應詳細保存所有申訴報告、調查及補救措施的記錄,包括最終結果與經驗教訓。此類文件應定期審閱,以識別模式並提升補救流程的有效性。
預防仍是應對強迫勞動與童工風險最有效的方式。各實體應運用補救經驗強化盡職調查流程,改善供應商篩選與監控機制,並提升培訓計畫品質。基於補救經驗定期檢討更新政策與程序,有助確保實體持續增進預防及處理勞動違規行為的能力。
與其他利益相關方合作可提升補救措施的成效。這可能包括與具備處理強迫勞動及童工問題專業知識的行業協會、公民社會組織、政府機構及國際組織攜手合作。針對影響多個實體或整個行業的系統性問題,採取集體補救措施尤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