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香港強制範圍 1 和 2 排放報告做準備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在香港聯合交易所(HKEX)上市的公司都必須披露其範圍 1 和範圍 2 溫室氣體(GHG)排放量。從 「遵守或解釋 」的方式到強制報告的轉變,強調了香港對提高透明度和與國際可持续性 標準接軌的承諾。
瞭解範圍 1 和範圍 2 排放量
- 範圍 1: 自有或受控來源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例如公司車輛或現場燃料燃燒。
- 範圍 2:報告公司消耗的外購電力、蒸汽、供暖和製冷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準確測量和報告這些排放量對於利益相關者評估公司的環境影響以及公司找出能源效率和節約成本的機會至關重要。
實施時間表
-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主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披露每個財政年度的範圍 1 和範圍 2 溫室氣體絕對排放總量。
-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大型股發行人(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份股)須提供與 IFRS S2 一致的完整強制性披露。
準備步驟
- 進行溫室氣體清單:識別運營中的所有排放源,並使用公認的方法計算排放量。
- 實施數據管理系統:採用系統準確有效地收集、管理和報告排放數據。
- 讓利害關係人參與:讓內部團隊和外部合作夥伴了解並支持減排方案。
- 尋求保證:考慮第三方驗證,以提高排放數據的可信度。
結論
強制報告範圍 1 和範圍 2 排放量是香港在可持续性 發展道路上的重要一步。企業應迅速採取行動,以確保遵守規定,提高透明度,並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