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即將來臨:2026年12月的截止期限意味著什麼
在《歐盟強迫勞動法規》的實施時程表中,隱藏著一個截止日期,該日期比該法規全面生效的時間早整整一年——而這個截止日期值得獲得比通常更多的關注。各歐盟成員國必須在 2026 年 12 月 14 日之前,通過並向歐洲委員會通報其針對違反《歐盟強迫勞動法規》行為所訂定的國家處罰規定。
此項時序安排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該禁令本身要到 2027 年 12 月 14 日才會全面生效,但執法機制——包括經確認違規所產生的財務後果——必須在一年前就已就緒。這段過渡期讓歐盟委員會在正式開始執法之前,有時間審查各成員國的做法是否一致,同時也向企業發出具體且有明確時限的訊號,顯示各司法管轄區對該規章的重視程度。
歐盟委員會於2026年6月頒布的指引,列出了成員國處罰框架應反映的類別,儘管具體計算公式仍由各國法律決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持續時間,以及加重或減輕情節。 已證實的盡職調查努力——包括有據可查的風險評估、供應商參與及補救措施紀錄——在此架構中可作為減輕情節的因素;這正是為何即使在任何處罰框架尚未最終確定之前,建立一套可信的盡職調查系統如今便已具有價值的原因之一。
實際上,這意味著歐盟各地的處罰標準將不會完全一致。各成員國仍保有對具體計算方式的裁量權,這表示違反公平勞動報酬(FLR)規定所產生的財務後果,可能會因調查機關所在的歐盟地區而產生顯著差異——一家在多個成員國開展業務的公司,即使實質上涉及相同的違規行為,在不同司法管轄區所面臨的風險也可能有實質性的差異。
此外,還有一項值得關注的複合性動態:歐盟是目前正接受美國根據《301條款》針對強迫勞動進口管制展開調查的約六十個經濟體之一,該評估可能伴隨最高達12.5%的美國關稅。這股外部壓力使歐盟在制度層面上有動力,必須按時證明已建立一套可信且運作良好的懲罰機制,而非將2026年12月的截止期限視為可隨意延期的目標。
就合規規劃而言,實際上的要點是應將此截止日期與 2027 年的適用日期分開追蹤。 儘管該規例自較早前生效以來,相關禁令在技術上已適用(但缺乏強制力),但到了2026年12月,不遵守規定的財務風險將變得具體且因司法管轄區而異。若企業等到2027年才開始建立盡職調查的證據基礎,屆時用以評斷其行為的罰則框架早已確定。
Speeki 是一家經認可的認證機構,負責追蹤與盡職調查治理相關的監管動態,包括各國對歐盟框架的實施情況。目前的認證範圍可於speeki.com 查閱。